关于开展阿勒泰地区2025年度水利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水利局,局直属事业单位,地直相关企业,自治区驻阿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地区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结合水利行业实际,现就做好地区2025年度水利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范围
水利专业中、初级评审。
自2025年度起阿勒泰地区水利专业中、初级评审由地区水利局组织开展,高级由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评审人员范围
(一)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水利专业职称评审条件。
(二)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人应为我地区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在我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以及外地民营企业派驻我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四)对口支援新疆1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由省部级人事(职称)部门、或军区政治部同意或开具委托函的驻阿企业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暂缓申报。
三、评审条件
申报人可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s://www.xjzcsq.com/xjzcsq/),进入“职称评审条件”查阅,或在个人申请书编辑界面“学习相关文件”查看水利专业职称评审条件。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开始时间:8月4日
(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8月29日18:00截止
(三)网上材料审核截止时间:9月8日
(四)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9月15日
五、申报方式
(一)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水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须使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点击“自治区”旁下拉键,选择“阿勒泰地区”登录“阿勒泰地区职称评审系统”(http://alt.xjzcsq.com/alt/index.html),未注册人员先进行个人注册,已注册人员可选评审地区后登陆,选择水利专业的相应级别。申报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评审委员会均须使用该管理平台,实行网上申报、审查、评审。未使用该平台评审的职称,一律不予认可。申报人、用人单位具体注册方法见网站“职称申报指南”。
申报人应通过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关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单位主要领导负审核把关责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登录阿勒泰地区职称评审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材料,报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推荐至主管单位及评审机构。申报材料首次提交至评审委员会的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否则无法提交。评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不合格退回的,申报人根据提示于48小时内修改完善后再次报送评审机构;申报阶段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被评审委员会(非评审委员会过错)退回超过3次的,将无法再提交申请。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报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认真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的审核意见并上传公示原件及公示结果证明。
(四)审核结果通过申报人手机号码绑定的微信公众号(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以微信信息的方式告知申报人。评审通过后职称批准文件将以PDF格式在“阿勒泰地区职称评审系统”→“任职资格审批文件”栏目对外发布。职称证书不再印发纸质版,申报人自行下载打印。
(五)申报人在填报个人材料时需使用系统中的遮盖工具,将本人姓名、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公章及本人照片眼部进行遮盖操作。
六、专业水平答辩
(一)对申报中级职称的申报人进行工作实绩和专业知识的答辩考核,无故不参加答辩人员,评审不予通过,答辩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进入评审环节。答辩拟采取线上答辩方式,时间暂定于10月中旬,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将职称账号与微信绑定,以便查收答辩通知。申报初级职称的不作答辩要求。
(二)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的,可免于参加答辩(答辩环节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当年参加该专业现场答辩人员的平均分值予以赋分)。
七、纸质材料报送及审核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此表为网上审核通过,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完毕,个人状态为“已接收材料”后自动生成,在线或下载打印,要求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有水印方为有效。
(二)各县(市)水利局、各单位将审核盖章后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连同花名册(见附件7)统一报送地区水利局(阿勒泰市南区建业街161号地区水利局710室,申报材料需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送纸质材料)。
(三)各县(市)、各单位可享受免继续教育学习人员情况花名册(见附件8)由各县(市)水利局、各单位单独造册汇总,将纸质及电子版花名册报地区水利局。
(四)申报人报送纸质材料时,需将所有上传系统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现场审核后退还,所属县(市)单位人员由县(市)水利职称管理部门审核,所属地直单位人员由地区水利职称管理部门审核。
(五)地、县水利部门负责将此通知发至所属企、事业单位。
八、申报材料的清退
评审工作结束,资格文件下发后,由各县(市)水利局、各单位到地区水利局710办公室领取评审通过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1份存入个人档案、1份可个人留存),未通过人员评审表不予退还。
九、评审收费
根据《关于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和开支范围的通知》(新价非字〔1991〕66号)、《关于明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价非字〔1995〕56号),本着以收抵支的原则,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每人收取305元,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每人收取105元,费用同纸质材料一并收取。
十、有关政策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简化援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原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即可受理。
(三)高技能人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6号)执行。
(四)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化,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符,需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只需要满足现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前后专业年限可连续计算,无需同级转评,可直接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根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3〕70号)精神,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初次参加职称评审对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十一、工作要求
(一)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新人社规 〔2022〕6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在职称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二)各县(市)水利局及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严格遵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要求,扎实落实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核、谁负责”,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进行监督。
(三)申报人参加水利专业职称评审的,请及时关注在阿勒泰地区职称评审系统(https://alt.xjzcsq.com/alt/index.html)发布的通知公告。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十二、地区水利专业职称评审机构联系方式
(一)地区水利局(地区水利专业评审委员会)
联 系 人:万里、张彭程
政策业务咨询电话:0906—2135362
(二)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991—3193615、0991—3193501
2.关于xxx同志申报工程系列水利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模板)
3.关于xxx同志申报工程系列水利专业x级职称的公
结果(模板)
4.主管单位推荐意见(模板)
5.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6.廉政情况证明(模板)
7.阿勒泰地区2025年度水利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花名册
8.2025年度水利专业职称评审(中级)免继续教育学习人员统计表
阿勒泰地区水利局
2025年7月29日
附件1
网上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职称评审采取“盲评”方式,申报人须在系统内将所有附件材料中出现的本人姓名、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公章及本人照片眼部进行遮盖处理,工作总结中不允许出现本人姓名、工作单位及本人眼部未进行遮盖的照片,不能大面积遮盖,避免影响有效信息的查看,凡遮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申报人材料上传完毕后需登录系统,在“我的主页-我的申请书-检查姓名掩盖”中检查所传每张附件图片的本人姓名、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公章及本人照片眼部遮盖工作:页面如需遮盖(图片中出现本人姓名、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公章及本人照片)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是】,并进行【遮盖】;如无需遮盖(图片中没有本人姓名、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公章及本人照片)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否】)。相关附件中存在涉密材料的,需经过信息遮盖等脱密处理后上传。未按要求进行遮盖的,所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一、申报人员
(一)基本信息:申报人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符合要求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作为电子职称证书的照片)等要求材料附件(此项信息无需遮盖)。
(二)学历学位情况:从低到高依次填写,并上传相应毕业证书及国家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如无法查询的,需扫描上传人事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或相关学历材料。
(三)专业技术资格:需按要求填报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取得时间、聘任时间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为疆内取得的,上传“任职资格文件”或“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之一即可;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其他省区市取得的,需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四)工作简历:指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需按照实际准确填写,简历时间段应上下衔接,借调、驻村、访惠聚等可在“工作单位名称”内表述,也可另起一行。
(五)实践能力、业绩成果:需按各专业职称评审条件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与实践能力、业绩成果相关的印证材料(单位出具的证明不能作为印证上传)。
申报人在填写实践能力(经历)、业绩成果时,要注意语言文字的表述,将本人参与或开展某项工作的时间节点、角色、参与完成的工作量等填入简介内,体现学识水平,便于客观评价,切勿将项目概况堆砌到简介中,并上传相关印证资料扫描件。
(六)获奖情况: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书原件,所有内容须与附件一致。
(七)获得的知识产权:指任现职以来在学术方面取得的发明专利等,如有上传扫描件。
(八)发表论文情况:对论文的发表和数量不做硬性要求,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论文按要求上传封面、目录、正文、检索报告;代表作品(技术报告、技术标准、工程方案、项目实施报告等)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上传。
(九)(聘)任现职期间考核情况:按要求上传近3年(2022年—2024年)度考核表(正、反面)。参加工作时间不满3年的按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上传年度考核登记表,企业单位所属人员由用人单位按年度出具考核鉴定意见;符合直接申报中级的,需按学历要求的专业年限上传相应年度考核登记表(企业单位人员上传相应年度考核意见)。近3年考核有合格以下等次的,不予申报;因工作调整有试用期,且符合条件的,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可作为年度考核结果。
(十)任现职以来个人工作总结:要求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后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等方面情况,字数2000—3000字以内。
(十一)继续教育:按要求上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的相应佐证材料。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均需提供2021—2025年度培训合格的相应佐证材料(其中2025年度证书如尚未取得可先上传网上报名截图),若继续教育免试的,需上传继续教育免试审批表(见附件5)。企业单位人员初次申报只需上传当年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或网上报名截图,民营企业人员初次申报继续教育不做硬性要求。
(十二)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需上传推荐单位公示(模板详见附件2)、推荐单位公示结果(模板详见附件3)、《主管单位推荐意见》(附件4)、廉政情况证明(附件6)、单位审核确认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具体起止时间和从事的相关工作)、企业单位人员劳动合同书、委托评审函等其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文字描述一定要清晰、详实。
我地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与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外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派驻我地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情况说明。自由职业者未在我地区缴纳个人社保的需提供我地区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证明。
获奖情况不在此栏反映,将获奖情况全部填入“获奖情况”栏目中,避免重复上传。
(十三)个人承诺书: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写并上传个人签字的承诺书。
二、推荐单位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所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单位推荐意见”栏目填写审核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在“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栏目按要求上传单位公示及公示结果。(模板详见附件2,附件3)
三、主管单位
地、县水利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在“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栏目按要求上传加盖公章的推荐意见。(模板详见附件4)
附件2
关于xxx同志申报工程系列水利专业x级
职称的公示(模板)
根据阿勒泰地区职称评审要求,现对××同志申报工程系列水利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进行公示。
基本信息:(包括:性别、族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思想政治条件:(突出政治表现,强调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业绩成果:(简要描述近五年的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并说明对业绩成果的实际贡献)。
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同志的相关信息有疑异,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至××办公室,监督电话:××××
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
(推荐单位公章)
2025年×月×日
附件3
关于xxx同志申报工程系列水利专业x级
职称的公示结果(模板)
×××同志申报材料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本单位公示××天,公示无异议,未收到投诉、举报,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同志申报工程系列水利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推荐单位名称(公章)
2025年×月×日
附件4
主管单位推荐意见(模板)
经审核,同意推荐××同志申报工程系列水利专业×(中、初)级职称。
主管单位名称(公章)
2025年×月×日
附件5
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学历 | 学位 | ||||
何时何学校何专业毕业 | ||||||
现工作单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
现有专业 技术职务 | 拟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 | |||||
免学理由 | ||||||
审核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注:
1.仍在参加“访惠聚”驻村(含抽调到各级“访惠聚”办公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同级“访惠聚”办公室审核;参加驻村管寺、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同级党委统战部门或南疆四地州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已返回人员,由原派驻单位所属的地州市或自治区区属主管单位审核。
3.各地各部门不得私自设置免除继续教育学习事项及申请表(审批表)。
附件6
廉政情况证明(模板)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五十二条“公职人员涉嫌违法,已经被立案调查,......被调查公职人员所在机关、单位及上级机关、单位不得对其交流、晋升、奖励、处分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规定,兹有 同志系 单位职工,聘现职以来( 年),有无受到以上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有无政治纪律、党风廉政等方面的问题被立案调查的情况,如无以上情形,请签字确认,如有存在以上情形的,请复函说明。
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纪检部门签字:
单位(盖章):
2025年×月×日
附件7:阿勒泰地区2025年度水利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花名册.xls
附件8:2025年度水利专业职称评审免继续教育学习人员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