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畜牧兽医局
文件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州牧办 [2018] 30号
关于举办2018年伊犁州畜牧行业专业
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伊犁州直属各县(市)畜牧兽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畜牧总站、州草原工作站、州动物疾控中心、州治蝗办: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8月15日至8月26日举办畜牧兽医、草原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伊犁州直属各站,各县市畜牧、兽医、草原专业的企事业些位、社会团体从事畜牧兽医、草原工作的各类在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
伊犁州直属县市畜牧兽医、草原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畜牧兽医、草原工作的各类在职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论今年是否晋升职称)。
二、内容和方法
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和方法:畜牧、兽医、草原专业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新信息、新方法,突出行业法律法规、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的学习,不断改善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增强创新意识。
培训以课程讲授、专题研讨、自学等多种形式进行。
公需课教学内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如何提升创新能力、新疆三史。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8月26日(90学时)
培训地点:伊犁职业技术学院
四、考核与发证
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由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持有该证书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必备条件。
五、收费标准
根据州计划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物价处批复的收费标准:新记价费(2004)480号收费,每人每期500元/期(公需课收费120元,专业课收费380元,费用含报名费、考核费、证书费、资料费,今年已参加公需课培训的学员不再参加公需课培训),此收费标准可在新疆收费管理信息网查询。
六、其他要求
(一)各县市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尽快组织县、乡两级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参加,务必于7月30日前将学员名单传真或发邮件至邮箱2939285036@qq.com。
(二)报到时请带本人近期免冠照片3张(一寸)和《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三)按规定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登记表》(附表)一式两份。
(四)食宿自理。
七、报到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2018年8月14日
报到地点:伊犁职业技术学院培训部(伊宁市胜利北路
179号)
联系人:牛建峰: 18299960037 赵荣林:13779168878
魏永辉: 15999276905
邮 箱:2939285036@qq.com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登记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畜牧兽医局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日
抄送:伊犁职业技术学院。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印
共印:汉文十份
点击下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