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2019年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一、纸质版递交时间安排表
(1) 奎屯市:11月28日、11月29日
(2) 伊宁县、察县、霍城县、巩留县、霍尔果斯市:11月28日
(3) 伊宁市、新源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尼勒克县:11月29日
(4) 伊犁州直单位:11月28日至11月30日
递交要求:各县市申报人的纸质版材料由县市人社局按照要求收集完成后,统一报送至伊犁州人社局专技处;州直单位申报人纸质版材料由单位人事干事统一报送至伊犁州人社局专技处。
收费标准: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280元/人,初级150元/人,在提交纸质版材料时一并收取,各县市申报人的评审费由县市人社局统一收齐后交至州人社局财务室,州直单位的评审费用由用人单位统一收集后交至州人社局财务室,评审费只接受现金支付。
二、纸质版材料审核要求
2019年度职称评审参评人在通过网上形式审核后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必须带有水印。
2.单位公示及公示结果。要求注明申报人员在本单位公示期间有无异议。
3.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须本人手签姓名并单位盖章)。
4.职称材料审核责任书(模板在伊犁州职称评审系统首页资料下载中下载,县市申报人的责任书由用人单位及县市职称部门负责审核盖章并签字;州直单位申报人的责任书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并签字)。
5.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证书编号页、课时页及学习日期页复印件(专业科目、公共科目或免试审批表)、专业考试成绩单(评审条件有规定的提交)。
6.现职称证书复印件。
7.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8.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与个人申报系统同一版本,黏贴A4白纸上,照片须备注姓名及申请书编号用于最终办理证书)。
三、其他事项与要求
1.材料一律装入牛皮纸档案袋内,表面必须附材料袋封皮(模板在伊犁州职称评审系统首页资料下载中下载)。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及所在单位须按照时间安排完成纸质版材料的报送,超过时限州职改办不予受理,产生的后果自负。
3.纸质版材料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州本级单位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经主要领导在基层单位栏中签字盖章,呈报单位栏由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签字写明意见并盖章;县市申报人的评审表由用人单位审核后主管领导在基层单位栏中签字写明意见并盖章,呈报单位栏由人社部门(县市职改办)审核确认后签字写明意见并盖章。
意见统一写明“已对提供的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4.对以复印件形式上报的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并签署“已审核,与原件相符”意见,确保材料真实可靠。
5.严格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相关单位责任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被处理单位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处理结果在全州予以通报。
监督举报电话:0999-8085560
伊犁州人社局专技处联系电话:0999-8022286
联系人:马得炬、陈俊
伊犁州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