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州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依据
职称制度改革是国家加快构建职称制度服务体系、推进人才改革发展、提升人才队伍发展水平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也是为了聚焦聚力总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塞外江南”新伊犁提供智力支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党办发〔2018〕9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方向,自2018年4月起,伊犁州人社局牵头启动了《自治州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在深入调研、广征意见、充分论证、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形成了《自治州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
2.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党办发〔2018〕9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
二、改革目标
健全职称制度体系,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进一步完善自治州各项职称政策。创新职称评价机制,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完善职称评价标准,以政治、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根据不同领域、行业、专业,坚持分类评价,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相衔接。完善职称管理和服务,进一步简政放权,规范管理,健全服务,加强监督,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围绕“六个伊犁”美好愿景,聚焦伊犁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启动一批重点领域职称改革工作。计划用三到五年时间,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
三、主要任务
此次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作为优化人才评价的重要举措,全面做好“加减乘除”四种算法,力争有效提升职称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职称制度在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干事创业,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一)做好“加法”
坚持放管结合、转变职能,从优化评审组织管理、完善评审专家库建设等方面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制定科学有效的监管规则、流程和标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做好“减法”
推进简政放权,向高校、科研院所、地方下放职称评审权,并将自主评审权向人才智力密集、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拓展,增强用人主体的人才评价自主权。
(三)做好“乘法”
发挥职称制度对人才工作的倍增效应,服务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优化职称制度,打造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稳定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等其他人才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新格局。
(四)做好“除法”
破除唯学历、唯论文倾向,坚决消除人才评价“一刀切”现象,取消限制性条件,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推行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明确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再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提高职称制度的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