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证书办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人社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指南》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与厅工资处、事业处对接,现就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办理(补办、换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自治区级职(执)业资格证书。
二、疫情防控期间,2019年度通过国家级职(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通过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登记相关信息,采用邮寄方式发放证书。
三、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新疆智慧人社”APP查询验证评审通过信息和考试信息。
四、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部门(单位)可依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及时兑现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待遇、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切实维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利益。
五、各地、各部门(单位)可通过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和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批文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相关信息。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