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自治州职称评审工作
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直各相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职称申报评审进度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伊犁州直初级、中级职称评审(教育、卫生、农业、畜牧兽医系列专业除外)纸质材料审核及缴费时间:2023年11月27至12月1日。
二、各县市人社局(职称办)、州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照平台提交的电子材料,统一收集纸质材料,并逐一核对,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经州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806室)核对无误后,统一到州人社局五楼财务室(504室)缴费。
三、各县市人社部门推荐申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公示、结果报告等材料,由各县市人社局核对后留存备案。州直部门推荐申报人员以上材料由主管部门核对后留存备案。
四、根据职称评审权限,各县市对于不具备初级职称评审能力需委托州级评审的系列(专业),须按要求提交委托函,详细说明委托理由,审核同意后由州级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五、对于未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上传个人承诺书的,在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后,需持证书到州、县市人社部门核实。